12月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动方案》,已于12月5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针对“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在6日的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这里有几个方面:
一是整治工作全面推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预计今年超过7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
二是农村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农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客车;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
三是农民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参与整治积极性逐步增强。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宣传等,农民群众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可以改善村庄环境,还有利于促进卫生健康。特别是各地通过村庄清洁行动、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刘焕鑫表示,总的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要看到,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改善要求相比,还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技术支撑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十四五”时期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赵红信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