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直播间中,徐某称自己22岁,因为感情挫折将心灵寄托于直播,于是不明真相的“大哥”礼物纷纷送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然而,这位楚楚可怜的美女主播背后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诈骗团伙,他们团队化运作,有人负责招募,有人负责开直播,有人负责聊天,为男性网友精心设计了“杀猪盘”圈套。
2019年间,王某某、刘某某、熊某某共同出资,以熊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河南熊猫快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与“蜂鸟直播”平台合作,由曹某某担任“主管”、徐某作为主播,另招聘多人进行辅助,通过互联网假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平台观看,从而骗取被害人的“打赏”金。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上述主播在线交友案背后可谓套路满满。首先会通过一些交友软件主动添加好友,也通过婚恋网站、婚恋App、贴吧、车友会等方式猎取个人信息。之后,对获取的客户进行筛选。客户年龄要在22-28岁之间,因为年龄太小没有经济基础,年龄太大没有开发希望,客户的职业要选择身边长期没有女伴的群体。
接下来,团伙各成员按照既定的话术,通过四天与客户来加深感情和关系。第一天熟识,找共同话题聊天。第二天提升密度,相约见面,发展暧昧关系,尽量不提直播。第三天感情升温,互换私密经历,让对方主动接近自己。第四天将客户引入直播间。
进入直播间后,关键的一步来了——主播人设。此时,主播介绍自己22岁,大专学历文化程度,主要从事文职类工作,出身于小康家庭不缺钱。感情经历为曾有一个男友,因对方酗酒、赌博、出轨自己的闺蜜而导致分手。分手后其长期宅在家里不出门,母亲让她多交朋友,母亲与闺蜜推荐她做直播她,目的是调理情伤和一种寄托。
以上编造的信息将“主播”身份定位于家庭条件良好、因遭到感情背叛受挫、令人心生怜悯易激发保护欲的弱小女性,同时声明自己做直播是为了心灵寄托而非赚钱。
最后,直播间要刺激消费完成变现。具体方法有:编造虚假信息如陪母亲拜佛给客户求平安福,要求对方赠送8000至1万元的礼物;透露自己今天过生日,要对方出钱送礼物,等等。
据海淀区法院通报,自2019年7月2日至8月8日,五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诈骗数额共计31万余元。海淀法院认为,王某某等五人结伙利用互联网,诈骗不特定多人的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对五人分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互联网重构了人际关系的网络,人们在网上更容易找到自己欣赏的人。但这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会带来幻觉。”海淀区法院刑庭承办法官表示,此案中,主播身份是“包装”出来的,与被害人密切互动的多个键盘手,按照统一的步骤、同一话术,诱使被害人跌入破财的陷阱。而被害人不明就里,在团伙们一步步的诱骗下付出感情,又为了巩固“恋爱关系”,博得女主播欢心,不断出资“打赏”。
最终,当被害人在直播间消费过小或不再消费之后,即被拉黑。“大哥的黄粱一梦,成为又一起杀猪盘骗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