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1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
外界关注的一个话题是,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后,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会不会放松、质效标准会不会降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说,执行案件,不仅包括民事案件的执行,还包括行政案件、刑事涉财产刑案件的执行。
“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主要是攻坚民事执行,在此之后,法院加大对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比如对渎职类犯罪案件的没收财产、罚金等财产刑执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财断血”,打掉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这类执行案件有所增加。此外,人民法院不仅负责法院判决的执行,还要负责仲裁、公证债权文书、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书的执行。随着多元纠纷机制的推广,以多元纠纷机制形成的文书也在增加,执行案件自然水涨船高。
刘贵祥提到,这里还需要特别说明一点,报告所说的1000多万件执行案件包括各种案件类型,比如财产保全类案件、复议异议案件,真正首次执行的案件是650余万件。
“至于执行工作是否会有所放松,我非常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只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最终目标的新起点、新开篇。”
刘贵祥表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1号文件,最高法院发布执行工作新的五年纲要,全面擘画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事实上,近两年,人民法院在完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格局,完善查控系统、信用惩戒系统、财产评估、变现模式方面不断有新举措,取得新成果,迈上新台阶。
2020年执行到位金额达1.9万亿,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执行财产查控和财产变现,仅网拍的数额就达4027亿,拖欠民营企业中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达181亿,涉民生案款执行到位金额达254亿,涉金融债权执行到位金额达3300亿。
他表示,这些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能够说明,执行不仅没有松劲,而是“而今迈步从头越”,向新的目标冲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