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成都将禁止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为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月2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助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三个“小目标”
到2021年2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90%
根据《意见》,成都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思路,通过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社会新风尚,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助推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到2021年2月,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显著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焚烧处置能力达1.8万吨/日、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更加完善,社会参与氛围更加浓厚,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提升,居民小区分类实效达标验收合格率达70%以上,垃圾分类产业逐步壮大,焚烧处置能力达2.12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2000吨/日,形成厨余垃圾“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处理模式。
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全民自觉分类的良好氛围,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垃圾分类产业链更加完备,建立“统筹城乡、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成都模式。
源头减量
倡导住宿、餐饮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为实施源头减量,《意见》提出,引导生产企业简化包装,快递、电商等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利用包装等;倡导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配送服务中使用环保材料;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鼓励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同时,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绿色办公和“光盘行动”,引导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鼓励餐饮企业和单位安装油水渣分离装置,推进前端减量。
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成都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以下简称“四类垃圾”)为基本类别,实行分类投放。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统筹开展生活垃圾投放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建成区分类收集容器建设改造,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新建、改造中,同步规划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统一规范收集容器颜色和图文标志,鼓励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楼层撤桶、设置智能投放箱及厨余垃圾滤出水分投放、以桶换桶收集等方式,提高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比例。
生活垃圾产生者依法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分类收运
严禁运输企业“混装混运”
《意见》提出,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市场管理,整合社会收运服务资源,配足四类垃圾运输车辆,提升分类收运能力,统一图文标志。
成都按照“谁发包、谁监管”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运输等要求纳入服务合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合理确定四类垃圾的收运频次、运输线路,推广厨余垃圾“桶装直运”,强化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运台账管理,严禁将工业废物、农业废物、医疗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严禁生活垃圾运输企业“混装混运”。
分类处理
推进“静脉家园”建设
《意见》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专项规划,保障用地供给;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厨余垃圾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和集回收、分拣、中转、就地处置等功能为一体的“静脉家园”建设;优化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综合利用基地布局,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达标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厨余垃圾等处理体系,探索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推进有害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意见》提出,依托成都长安静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集垃圾焚烧发电、填埋废气利用、固废协同处理、再生资源利用于一体,集约高效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依托总部经济集聚区,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企业总部聚集区;依托中国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打造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生产加工基地。
表彰奖励
落实分类激励专项补助资金
《意见》提出,鼓励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机制,推动建立“绿色账户”等,给予正确投放的市民、家庭积分奖励;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激励专项补助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个人、家庭、单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逐步将公共机构、在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信用管理,激励全社会主动参与。
同时,成都将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作为社区(村)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