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称“今日头条”无法正常访问? 百度被判不正当竞争赔50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02 15:54

百度搜索显示“今日头条”竟出现“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的提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将百度告上法庭。12月2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百度方面表示“将上诉”。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百度公司辩称,今日头条网站确有不稳定现象发生,除了百度网站之外,在其他门户网站也有类似提示。百度对其他网站也是采取中立提示,包括最高法裁判文书网。其他搜索引擎有与百度的涉案相同服务,这是中立的、善意的服务。

百度认为,其作为搜索引擎,提示网民网站的客观情况,符合行业通行做法,维护用户对百度的信任。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今日头条网站当时至少通过了百度系(百度网址安全中心)的测试,显示为“安全”,网址风险记录显示“该网址没有风险记录”。

其次,用户使用搜狗、360搜索以及百度APP以“今日头条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为关键词搜索今日头条网站时,只有百度公司对其进行了不稳定提示。

此外,百度公司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在涉案期间今日头条网站存在服务不稳定和无法正常访问的情况,且百度公司也未能证明给出的不稳定提示具有充分依据。

海淀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针对这一判决结果,百度方面回应表示“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百度称,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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