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固定收益率、不承担风险、期满未还本金有罚息,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其实暗藏诸多风险。
9月30日,北京密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基本情况作出通报,并发布风险防范建议及典型案例。
案例
委托理财却成了民间借贷
2018年1月15日,唐某与A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唐某委托A公司理财,理财金额10万元,期限6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
A公司承担理财过程中的风险,唐某不承担经营性风险,A公司按照还款计划书支付唐某理财收益。理财期满10日内,如A公司未能归还本金,按照本金总额日0.1%作为违约罚息,罚息上限为总额的10%。协议签订后,唐某按约定交付相应的款项。委托期限届满后,A公司未能返还投资款,亦未支付收益款及违约金,故唐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查认为,唐某与A公司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约定了固定年收益率,唐某对委托投资不承担风险,仅固定收取本金和收益,该案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法律关系。
唐某依约支付了本金,A公司未按期返还本金及支付约定的利息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偿还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借款期间利息7500元并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限为1万元。
法官曲爽解释,民间借贷与委托理财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如果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了固定本息的回报,那么往往会被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受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规范调整。
按照受托人的主体特征不同,委托理财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即民间委托理财。
特点
投资者以老年人居多
据密云法院副院长李金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民间资本的活跃,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也在逐年增多。
数据显示,除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外,2017年至2019年期间,密云法院受理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高速增长态势,其中不乏群体性纠纷。
经调研发现,该类纠纷主要存在投资者以老年人居多、理财形式多种多样、承诺较高的收益等特点,在密云法院审理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中,部分投资案件易涉嫌刑事犯罪,如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而进行资金投放的往往不止一个或几个投资者,当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无法兑付时,大量纠纷涌入法院,往往形成群体性纠纷。
提示
谨慎投资莫贪高收益
针对此类纠纷,法官曲爽特别提醒,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莫贪图高额收益。
对于市场上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要提高甄别能力,可以将不同的理财产品进行对比,针对自己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选择。
面对高额收益的产品,一定要谨慎投资,同时,注意考察受托方的理财能力和资金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及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注意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约定不明以及条款无效的情形,即便是亲人、朋友之间委托理财,也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对委托理财的项目、范围、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同时,要注意留存关于委托理财的一系列相关证据,特别是理财资金交付、理财期满后资产返还等核心证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