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29日电 为检验脱贫攻坚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摸清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家底”,中国将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全面检验脱贫成果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指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通知称,普查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29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次普查主要是确定脱贫攻坚成果是“真”脱贫,脱“真”贫,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一是全面检查核查脱贫攻坚结果,二是全面展现脱贫攻坚成果。
张琦说,全部脱贫任务完成后,将所有脱贫成果进行一次普查,把扶贫脱贫成效的真实情况,按“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的脱贫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和逐项核查评估,让贫困人口“一个不漏”地共同进入小康社会。
张琦表示,这次普查是对脱贫攻坚各个指标的检验,也是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的一次全面检查。与以往不同,这次是国家层面的统一普查,级别更高、要求也很高。同时,此次普查由国家统计局牵头,保证了普查成果的科学性、全面性。
“受疫情影响,外界担心脱贫任务能否按期完成”,张琦说,这次普查也是必要的,是对脱贫成果一次真正的全面的检验。
确保脱贫质量
通知指出,普查范围是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享受片区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7个市县,以及在中西部22个省(区、市)抽取的部分其他县。普查对象为普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居委会、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29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普查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对脱贫摘帽县进行一次普查,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确保脱贫的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汪三贵说,此次普查是对832个贫困县中所有贫困户的全面检查,规模是相当大的,包括所有贫困县,以及部分非贫困县,通过这次普查确保每一个贫困人口确实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核心是“两不愁三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并超过贫困线。通过普查,脱贫成果的说服力更强,对每一户都入户调查,以前通过抽查方式看贫困户是否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如果说抽样可能有误差,从技术上来讲普查没有误差问题,确保脱贫真实可靠,是历史检验脱贫成果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疫情不改脱贫攻坚任务
“今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没有问题”,分析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刚从广西、江西、海南三个省份贫困县调研回来的汪三贵说,此前担心疫情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现在来看影响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汪三贵表示,疫情对脱贫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和收入、扶贫产品的销售、扶贫工程是否能按期开工等,从目前来看,贫困劳动力能外出务工的都外出了,能就业的都就业了。在扶贫产业方面,通过消费扶贫、电商带货等,扶贫产品销售“卖难”问题基本缓解。扶贫工程已经开工,由于对疫情的有效控制,贫困地区乡村旅游也有所恢复。总体上判断,疫情不会影响今年脱贫攻坚任务的按期完成。
汪三贵同时表示,还要密切关注就业形势的变化,保障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后有工作,还要能“稳得住”。(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