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副处长朱睿介绍,202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深化跨境投融资和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等三个方面9项举措。上述9项举措中,北京已于前期先行先试“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和“科汇通”两项试点政策,本次改革将为北京地区新增7项新举措。
7项新举措包括: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FDI)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资金。新政策可为境外投资者省去登记手续,降低筹办环节的时间成本。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新规允许并鼓励FDI企业以其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有效提高外资企业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促进利润留存和循环利用,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和“科汇通”两项试点政策已先后于2024年在北京地区先行先试,试点政策良好。
此外,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进一步“提额度”“减材料”。2018年开始,北京市分局在总局指导支持下,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经过多次升级扩围,试点范围覆盖北京全辖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额度提高至1000万美元。本次新规进一步将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借用外债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同时,简化登记管理要求,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政策将进一步助力科技企业畅通跨境融资渠道。
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方面,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提升银行展业自主性。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新形势新要求,取消资本项目收入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使用限制负面清单由四项缩减为三项。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更加合理分配展业资源,在对广大中低风险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服务同时,加大对高风险客户和业务审查力度,进一步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用汇环境。
此外,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京购房可实行“先结后补”。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在京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这一政策更加适应“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的房产交易惯例,解决了业务办理痛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刘忠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