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介绍四川省凉山州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成效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说,各级人民法院始终贯彻从严惩处总方针,严字当头,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
“特别注重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具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查缉等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主犯、再犯、累犯和毒主、‘金主’、雇主,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秦海也进京参加了本次发布会。在发布会上,他介绍了凉山禁毒经验。
他提到,我们开展打击有组织贩卖、运输毒品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在凉山公开开庭,严惩组织、领导贩运者,形成强大震慑,有力根除有组织的毒品犯罪。
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外流贩毒”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凉山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刑罚以上2741人,毒品中转集散地为凉山的案件较峰值时期下降99.96%,形成“本地人不敢贩、外地人不敢运”的震慑效应,彻底阻断缅北毒品“由滇入川”“北上西进”运输线。
在发布会上,秦海还提到了两个大毒枭。
他说,“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纠集12人长期盘踞缅北向境内大肆走私、贩运毒品的尔古达哈、枪杀缉毒警察的阿约干子等毒枭从重处罚。”
尔古达哈、阿约干子已被判死刑。
2022年6月,四川省高院对尔古达哈、董若辉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中,尔古达哈、董若辉、赵亿三人被判处死刑。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7年4月,尔古达哈因故意伤害他人负案潜逃至缅甸,靠赌博筹集到一定资金。2018年初,尔古达哈筹划从缅甸老街等地向国内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组织董若辉等人通过互联网诱骗国内求职人员至缅甸,迫使被招募人员向国内走私、运输毒品。尔古达哈邀约他人对组织内成员进行监控,该组织成员还威胁恐吓被招募人员及其家属勒索钱财。
该犯罪组织在缅甸多地建立发货点或吞毒点,并在成都、昆明等地建立排毒点,接收毒品并交与下家,作案20余起,形成了从缅甸边境至四川、云南等地的走私、贩卖毒品通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30余千克,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阿约干子在2019年被执行死刑。
阿约干子2015年4月26日携带毒品途经川陕交界的京昆高速陕西入口时,被陕西警方现场查获。因被告人阿约干子患有严重传染疾病,被陕西省略阳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后阿约干子一直潜逃。
2016年7月15日,略阳县公安局将阿约干子列为网上逃犯通缉。2017年6月10日,公安机关对在逃犯阿约干子实施抓捕时,被告人为抗拒抓捕拿出藏匿于随身携带挎包内的手榴弹,两次投掷,致3名民警1名群众受伤,趁爆炸之机被告人阿约干子逃离现场。
2017年6月14日,布拖县公安局专案组根据线索,组织民警对阿约干子藏匿地区搜捕。在搜捕过程中,阿约干子举枪向搜捕民警射击,造成搜捕民警一人牺牲,两人受伤。开枪后,阿约干子逃离现场。次日,阿约干子在其亲属规劝下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阿约干子作案后在亲友规劝、陪同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19年3月1日, 阿约干子与家属会见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数据显示,2024年四川法院一审审理涉毒案件1866件,较毒情严峻的2017年下降79.05%,其中凉山法院2024年共审理涉毒案件110件,新发案件仅19件,较2017年下降91.53%。
秦海说,四川法院将继续把凉山禁毒经验挖掘好、总结好、推广好,不断巩固拓展禁毒斗争形势整体向好态势,努力夺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