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从事便民劳务……近年来,自然人网店快速发展,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近六成,在稳增长、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作为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将对自然人网店进行全流程全链条规范。
这项针对年交易额10万元以下经营主体的首个行业标准,既是对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制度回应,更是平衡监管与创新的重要探索。
新规填补了自然人网店监管的制度空白。长期以来,自然人网店因免予登记带来的主体模糊性,使得消费者在维权时常面临“找不到人、查不清事”的困境。《规范》统一入驻标准,要求平台核验经营者身份信息与银行账户一致性,相当于为虚拟店铺安装了“实体门牌”,这种主体真实性确认机制是规范交易的基础前提。此外,禁止篡改评价、强制信息公示等要求,则直击虚假宣传等行业痛点,通过压实平台责任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这些制度设计并非简单复制实体店铺的管理经验,而是充分考虑网络交易特性后的创新举措。
在监管方式上,新规展现出刚柔并济的特征。30天关店公示期的设定既赋予消费者维权缓冲期,也为经营者预留纠错空间;信用正向激励机制通过营销活动支持、费用减免等差异化服务,引导合规经营,体现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现代监管理念。差异化处理思路避免了“一罚了之”的粗放管理,更有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生态。值得注意的是,标准采用推荐性而非强制性,既确立基本规范又不拔高准入门槛,这为小微经营者保留了必要的发展弹性。
新规的创新之处还体现在权利救济与扶持机制上。鼓励平台协助纠纷调解、提供专项补贴等条款,为小微经营者设立了风险缓冲带。未来可进一步探索“政企共治”模式,如由平台代付基础合规费用、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进一步降低经营者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落地仍需警惕执行层面可能出现的风险。平台可能以合规之名增设不合理要求,如过度收集信息或提高技术门槛,背离政策鼓励“零星小额交易”的初衷。对此,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禁止平台额外增设准入条件,关注数据报送与日常经营的平衡,避免因填报要求过细而加重小微经营者负担。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新规实施面临着规范统一性与业态多样性的张力。直播带货、社交电商、二手交易等不同模式各有特点,全都采用同一套标准可能导致执行不畅。不妨在坚持核心规范的基础上,允许平台针对不同业态制定实施细则。例如对农产品直销可简化流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类目则需强化审核,这种分类施策更能体现监管的精准性。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规则细节。
总之,《规范》实施只是起点而非终点。当更多普通创业者能在规范框架下安心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与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循环,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这不仅关乎所有小微经营主体的生计,更是数字经济时代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文/叶祠路
编辑/贺梦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