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证监会等七部门:进一步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 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制度安排
5月15日,科技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引导作用,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优化支持范围和流程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
《通知》提出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企业识别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门机构,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通知》提出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需要的发行上市制度安排。研究制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
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通知》要求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产品、服务创新机制和监管激励保障政策。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