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两财经 | 科技部证监会等七部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5-15 17:02
5月15日,科技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生力军作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
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评估北京、上海、广东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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