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新闻办3月16日通报称,日前,杭州出台了《杭州市进一步开展住宅品质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杭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好房子”建设标准和要求。
《导则》中要求,“好房子”的小区应合理布局总平面,打造高品质居住社区。小区总平面交通流线设计应安全便捷,做到人、车分流。小区机动车道路不应穿行室外活动场地,同时应考虑出租、搬家、快递、急救、垃圾清运等不同车辆的动线,减少对小区的干扰,保障老人和儿童活动的安全性,
《导则》中对于“好房子”的关键指标显示,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其中户型建筑面积不小于160平方米且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米。除底层设置配套公建的单元、复合利用盖上以及涉及特殊高度管控要求的建筑外,高层住宅应设置架空层,且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4米。架空层应与小区景观一体化设计合理布置相应的居民活动场地、邻里交往空间和幼儿游乐设施等。
此外,《导则》中的关键指标还要求全装修住宅应在坐便器侧、洗手池、厨房洗涤盆下方设置电源插座:户内应预留电动窗帘、家用监控摄像头电源。地下室应采用采光天窗、下沉庭院或导光管等措施改善采光、通风环境,打造绿色阳光车库。住宅地下车库、单元入户门厅应设置除湿系统并做好冷凝水的排放措施。
山东:编制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引 规定层高不能低于3米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国内多地均推出了类似的住宅标准,其中不少地区将符合条件的住宅层高设定在3米以上。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3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任海涛介绍,山东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新期待,围绕“安全、舒适、绿色、智慧”要求,加快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
为此,山东省住建厅牵头编制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引,规定层高不能低于3米,车位配比不低于1:1.2,面积不小于2.5×5.3m,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等等。
此外,住建厅还成立专家指导组和创新研究中心、搭建“人才库”,加大对节能保温、防水、隔音、高性能门窗等产品的研发,在房屋建设中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广泛运用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架空楼面、模块化隔墙等成熟适用的装配式装修技术,推动高品质住宅部品部件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
天津: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2024年9月1日,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正式实施,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提高了住宅室内净高要求。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信息显示,层高调整更加有利于住宅通风、采光和日照,有利于住宅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地板采暖等技术的应用,将大幅提高住宅宜居水平。
此外,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要求普通套型最小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提高到36平方米,最小套型使用面积由23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同时增大了卧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以此进一步适应住宅个性化使用需求。
为满足居民对“数字家庭”的需求,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增设“智能化”章节,整合现行规范中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相关内容,新增智能家居系统要求,丰富住宅智能化设置内容,提高了智能化水平。
云南昆明:住宅建筑层高不小于3米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应有独立出入口
2024年10月15日,云南昆明市新修订的《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施行。
当地原执行的《住宅设计规范》中提到“住宅层高宜为2.8米”,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为丰富住宅产品的类型,激发市场活力,《规定》明确住宅阳台面积比例由原来需对应每个房间建筑面积,改为对应整个套型建筑面积来设置,增加阳台可建设的面积及设置的灵活性。同时,结合昆明实际,无论阳台封闭或者不封闭,阳台计容面积按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等问题,《规定》明确,非机动车停车空间内应当设置独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面积不应小于非机动车停车空间的1/3,且应当设置独立的消防分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应当设置在地上一层、半地下室或地下一层,且应当设置独立的出入口,从而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倪家宁
校对/房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