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部分地区已发文响应。在业内看来,取消普宅标准目前已纳入政策工具箱,各地有望在合适的时间推出落地。
多地响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近日,一线城市北京提出“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发布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表述备受关注。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随着北京指出要“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意味着取消普宅标准已经放入政策工具箱,在合适的时间将推出落地。
在业内看来,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对于改善性住房需求也是重要支持。
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普通住宅与税收优惠直接挂钩。麟评居住大数据研究院高级分析师关荣雪指出,其中主要是增值税。根据北京现行政策规定,普宅与非普宅两者的区别在于,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差额征收增值税。
以一套总价500万元(假设原值为450万元)的非普通住宅房产为例,按现行政策规定,50万元的差额,2年以上的增值税费需缴纳2.38万元。如果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在交易过程中将节省这部分成本。
此次,北京提出“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也是对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响应。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上述决定发布后,部分地区发文响应“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15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
江苏则在9月10日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面提出,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各地调控预期加大,有望成为政策调整重要方向之一
此次,伴随着北京提出“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市场对于前述政策调整的预期也再次加大。
可以看到的是,北京在内的一线城市上一轮优化普通住宅标准集中在2023年的四季度。
其中,最先发布调整政策的是深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显示,自2023年11月23日起,深圳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且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随后,上海、北京也在同日发布楼市政策,明确优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广州则未跟进调整普宅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各城市根据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实施房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虽然有些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做了调整,但仍然不尽合理,不少购房人“被豪宅化”,不能享受普通住房的税收、房贷优惠。未来通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划分,有望为居民购房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房贷等宽松的政策,满足居民对美好住房需求的梦想。
关荣雪表示,从全国层面来讲,宽松性调控措施为当前全国房地产政策端的重要驱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一变化将使得更多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从而降低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激发市场潜在需求,因此,在当前来看,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积极的,其或将成为接下来房地产政策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
华泰证券研报提及,历年来,“930”是房地产政策的重要窗口,而2024年三季度以来经济和地产环境边际承压,加大了市场对增量政策的期待。房地产行业对相关产业链影响更为领先,叠加当前地产股的低估值,推动了资金对于地产股的博弈意愿。该机构预计取消普宅标准已是大势所需,有望加速房地产基本面企稳。
编辑/张郁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