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梁静茹演唱会买到“柱子票”案宣判 当事歌迷:判决结果意义很大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6-20 19:43

歌迷花费千元购买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门票,到现场后却发现视野被柱子遮挡,在沟通无果后,9名粉丝将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6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法院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案件

演唱会买到“柱子票” 9名观众起诉

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2023梁静茹世界巡回演唱会在上海举行。后有多名演唱会观众反映,自己到现场后发现,视野被舞台四周的立柱遮挡,“看歌手成了看柱子”,严重影响观看体验。此事在当时引发了广泛讨论。在和主办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后,9名观众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9名观众中,6人是5月20日场,3人为5月21日场。

庭审中,9名观众认为,被告没有提前告知其售卖的座位存在视线被遮挡的严重瑕疵,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仅应向原告返还票款,还应进行惩罚性赔偿,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先的舞台设计并无承重柱,演出前制作方为了提升演出效果,增加了影音设备,导致承重超出场馆吊顶安全标准,为安全考虑,故临时增加了舞台角柱作为承重,属于常规舞台设计。原告证据不能证明其视线被遮挡,即使被遮挡,也尚未达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现场演出是声、光、色、舞台、表演、现场氛围等相结合的整体,其中现场氛围感尤为重要。被告从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明确过舞台没有柱子或者无任何视角遮挡,演出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可避免会对某些位置的观众视野造成不同程度的遮挡。

法院宣判

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退还原告票款

闵行法院认为,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从客观情况看,被告并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作出观看无遮挡的承诺,没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原告购票时,座位尚未排定,现场舞台也未搭建完成,被告无法在当时就知晓原告的座位被遮挡,原告也不可能因受被告误导而购票。舞台搭建完成后,被告确实已经可以预见到有部分观众会受到承重柱的遮挡,但上海站为巡演的第一站,被告显然对受遮挡的程度以及观众可能的反应严重估计不足,现场虽有调换座位的预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符合客观实际。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难以认定被告构成欺诈。

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原告购买了由被告举办的梁静茹演唱会的门票,双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全面履行义务。原告的观看视线受到承重柱的明显遮挡,已经超出一般心理预期。被告虽称原告可以通过大屏幕观看歌手表演,但大屏幕设置在舞台正面,而原告的座位在舞台对角线上,观看效果也欠佳。被告既没有提前主动告知原告其座位视线被遮挡,给予原告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没能制定充分的预案,在现场主动为原告调换座位,消除不利影响。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由于观众对于演唱会的体验是多方面的,不仅仅在于看,还在于听,在于感受,在于互动等。因此,虽然原告等人在全程观看演唱会的体验感上不尽如人意,但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加之原告并未提前退场,故原告要求被告全额退款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鉴于演唱会已经结束,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故原告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被告应当退还部分票款。

关于退款比例,法院认为,应当根据被告的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具体可以结合不同票价所承载的消费者对演唱会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对具体观众的遮挡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根据一般消费者的心理,购买内场票的观众对于演唱会中近距离接触并与偶像互动等的期待值相对更高,因而对履行瑕疵的容忍义务也就更低。因此,在退款比例上,也应结合票价,采用阶梯式的退票比例。故法院根据本案中原告的实际情况,判令被告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

观众

遇到类似情况要勇于维权 主办方要重视消费者诉求

在本次提起诉讼的9名观众中,顾佳(化名)是一名20年的梁静茹歌迷。今天的宣判,她也到了法庭现场。

顾佳说,当时,她花费1299元购买了一张演唱会的门票,但是到了现场之后,她发现却是“柱子票”,自己的观看体验严重受到影响。之后便是漫长的维权过程,她记得因为这个事情她去过两次消保委,但主办方的态度就是他们也没办法,只愿意赔偿他们200元的京东卡。

在沟通无果后,顾佳等9人最终选择起诉。对于判决结果,顾佳说,“柱子票”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法院的判决结果意义很大,她希望通过这个判决能起到一些示范作用,其他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演唱会主办方可以重视消费者,不要像这个案子一样最后拖到诉讼。“作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要敢于维权,作为主办方要重视消费者的诉求。”

顾佳也建议,如果在现场发现是柱子票,第一时间要拍摄本人和座位照片,还有遮挡的情况,然后全程录像找相关工作人员寻找解决办法。

代理律师

希望主办方开具相应专线 “柱子票”问题完全可解决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原告观众一方的代理律师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张玉霞。

6月20日,张玉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她全程参与了当事人的维权,本案过程比较艰难,从立案到调解到庭审到最终结果出来,历时了一年多时间。在消保委介入协商的时候,被告方一开始提出的调解方案在消费者看来是不合理的,最初就答应一人200块钱京东卡,而不管任何的票价金额。对消费者来说,有些人不愿意用诉讼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有些人不想耗费时间、精力,最后没有达到自己的诉求也不了了之。

张玉霞介绍,当时消费者和主办方曾争议“柱子票”这种到底属不属于违约,违约的标准又是什么。“我们希望通过法院的这个判决能够把这个标准认定下来。”买票的时候主办方没有告诉消费者这个情况,说自己也不知情,或者提出一些其他理由比如有柱子但并不影响消费者看演唱会,这不属于根本性影响,所以主办方不认为自己违约。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在一开始调解时协商不出一个方案,因为没有指引、明确的法条,更没有相应的判例。而目前的判决结果对柱子票这种情况进行了定性,法院认为构成瑕疵履约,对不同的票价给出不同比例的赔付金额。如果一审判决最后生效,那完全可以把该案作为指引,以后类似案件在初期调解就可以参照这个判决中的认定标准和判赔标准,对纠纷形成指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法院案件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张玉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诉讼过程中,她也看到了一些改善,包括有的演唱会不销售“柱子票”,或者对“柱子票”进行备注,这就给了消费者知情权,在知情权的基础上就有了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选择买或者不买,但是主办方不能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消费者,张玉霞表示,如果碰到类似情况权益受损,可以直接和主办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求助消保委,最后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就通过诉讼。“我们这个案子过程艰难了点,从立案到最后判决时间比较长,但未来如果再有这种案件,我相信不会那么长了。”

张玉霞说,对主办方来说,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要正视问题,因为平台的疏忽导致消费者的体验感降低就要负责善后处理,“我们希望主办方能开具相应专线,给类似消费者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不要让每一个消费最后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张玉霞看来,“柱子票”的问题完全可以解决,本质上这是一个知情权的问题,主办方告知就可以,要设身处地站在消费者角度去想,“消费者在买票的时候可能不知道,这在他们的认知范围之外,但是主办方要知道,并且应当知道,然后选择权给消费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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