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受审。
当日,四川省成都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纪国刚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纪国刚,1962年8月出生,在2022年11月16日落马,是二十大后落马的西藏“首虎”,也是二十大以后落马的第四“虎”。
纪国刚在西藏工作了近10年,且一直在自治区发改委任职,期间他还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6年多。
纪国刚落马前两天,2022年11月1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开幕。
当时,纪国刚还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出席了会议。但15日下午的闭幕会议,纪国刚没有出现。14日上午的会议是纪国刚落马前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2022年11月16日,纪国刚官宣落马。
2023年5月,纪国刚被双开。
经查,纪国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新发展理念,肆意滥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档宴请,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违规安排工作;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如今,纪国刚受审。检方指控,他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股权转让等方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98万余元。
2016年至2021年,纪国刚担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纪国刚敛财的时间点和敛财数额。
庭审中,纪国刚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