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遏制年夜饭“最低消费”需监管依法“掌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24 15:00

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成了热门话题。记者近日在北京走访发现,今年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火爆,一些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有的餐厅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有的餐厅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有的餐厅则表示人均消费须达888元,才能预订大年三十的包间。多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无奈之下,只能接受高价套餐。(1月24日《工人日报》)

对于国人来说,一顿象征团圆的年夜饭,既是春节的主题,又是每个人心底最柔软的守望。随着经济的宽裕,忙碌了一年没有烹调技艺而又热衷“食尚”的消费者,大多不约而同地将年夜饭搬到饭店。如此既能免除自己动手采购食材和下厨等诸多繁杂事务,又能省时省心地真正体会到团圆的天伦之乐,可谓一举两得,由此带动了年夜饭的火爆。

火爆的市场需求,也让不少商家滋生了利用“最低消费”宰客的心理。有的商家见年夜饭包厢“一间难求”,顺势将包厢的最低消费额大幅抬升;有的商家为规避违法设置“最低消费”之嫌,借口人手不足,把单点改为套餐,让消费者面临价格不菲的最低消费额。商家如此处心积虑地搞“最低消费”,不仅吃相难看,也涉嫌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年夜饭的商家不接受单点,消费者只能选择套餐,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犯。尽管商家声称消费者选择套餐可以节约消费成本,但由于套餐的菜肴品种和分量已经固化,当消费者消费不完时,必然会助长浪费,本质上属于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已为《反食品浪费法》所不容。

长期以来,餐饮行业的“最低消费”饱受诟病,相关监管部门亦是不遗余力地整治。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反食品浪费法》施行后,不少地方均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给餐饮行业织密了反制“最低消费”的法网。

遗憾的是,人人喊打的“最低消费”,竟然年复一年地在年夜饭中“复活”。究其根源,主要源于监管部门因受人力、精力、时间等因素的掣肘,不可能拉网式地对所有经营年夜饭的商家进行全方位监管。这提醒监管部门,在治理年夜饭“最低消费”的问题上,制定规则、严肃执法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还要把单纯的执法问题转变为管理问题。只有一手用严格执法进行“堵”,一手用完善的管理进行“疏”,才能协同提升治理效能。

遏制年夜饭“最低消费”,需要监管依法“掌勺”。对此,监管部门应秉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环境的理念,用足用活现有法律法规,对无视法律红线变着花样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不良商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倒逼其面对“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沉重代价,自觉打消歪念。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切实强化信用惩戒,借助管理之手的发力,督促引导商家养成“童叟无欺”的商业伦理。如此久久为功,才能确保年夜饭的经营规范在监管依法“掌勺”的轨道上,让穿着“最低消费”马甲的年夜饭没有任何得逞机会。

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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