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超期未检 小区物业被罚23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27 11:33
电梯逾期未检仍继续使用,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查处一起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电梯使用单位给予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潞邑街道一小区的电梯超期未检验但仍在继续使用。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开展调查,并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小区物业停止使用所有的超期未检电梯。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小区物业管理的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继续使用的情况,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潞邑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李铁说,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小区物业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联系维保单位对不合格电梯进行维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尽快使所有的电梯通过检验恢复了运行。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小区物业使用多部超期未检的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了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为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定要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检验,避免检验不及时导致超期的同时,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通讯员/潘若莼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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