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6—202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202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23)等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
据了解,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关键。而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北京市于2003年率先全国发布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并于2010年首次修订,2019年第二次修订《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自2003年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以来,有效推动了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全过程管理,油气回收效率超过80%,发挥了巨大的减排效益。
2020年国家修订发布《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国家油气标准,对减少储油库、油品运输工具和加油站油气VOCs排放提出了新要求。北京市按照“科学性、先进性、衔接性、可行性”的原则,以“明确排放控制要求+确定排放限值”的思路,对原三项油气地方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削减油气VOCs排放,有效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
据介绍,新修订的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储油库方面,适用范围上,增加航空煤油管控;控制要求上,增加油罐车、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调整优化油品储存方式、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完善管道发油控制要求;排放限值上,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泄漏控制要求上,增加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红外检测等要求;泄漏检测上,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在全国率先增加储油库罐顶通气孔排放限值。
油罐车方面,适用范围上,增加航空煤油管控。油品运输工具涵盖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对接储油库油品装载、运输至加油站销售全链条VOCs管控;控制要求上,增加铁路罐车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上,增加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促进油罐车减排及日常监管;泄漏检测上,增加红外检测、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
加油站方面,控制要求上,完善加油、储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范围和启动运行压力;排放限值上,调整了A/L、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和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检测方法上,优化密闭性、A/L、油气处理装置以及泄漏检测方法,优化在线监控系统压力和A/L准确性检测方法。泄漏检测上,增加红外检测、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在全国率先增加加油枪与胶管残油限值、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兼容性升级等要求。
新修订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实施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监管,推动标准有效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