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3-09 19:51
3月9日,据自然资源部消息,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自然资源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
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中指出,合同中的出让人为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此外,出让人出让的土地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出让人作为出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该集体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符合相关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合理使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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