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周某在朋友困难时挺身而出,拿出真金白银出借给白某5.15万元,但是在还钱时却未见白某踪影。多次催促无果后,二人只能法院相见。经法院调解后,白某还是拒不还款,无奈周某只能向北京通州法院申请执行,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成功执结此案。
周某与白某二人本是好朋友,有一段时间白某称自身经济困难,向周某借款5.15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周某为解朋友的燃眉之急很痛快地将钱借给了白某。但借款到期后白某对于借钱一事只字不提,后周某向白某多次催要,白某却一味推托。
无奈之下,周某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二人达成协议,约定还款时间。但调解书生效之后,白某原形毕露,到期拒不还款,丝毫未念及当日兄弟慷慨之情,只对周某冷冰冰的扔下四个字:“还钱,没门!”无可奈何的周某只能向通州法院申请执行,以此来保全自己的权益。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冻结了白某的银行账户,但白某名下涉及案件较多,银行账户早已被其他法院冻结,空空如也,名下也无房产、车辆等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白某沟通,白某均推托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总而言之两个字“没钱”。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际,执行法官发现白某名下有两条保险信息,经与保险公司核实,白某名下确有两份保险,且每月正常交钱。得知这一线索之后,执行法官马上与白某联系。白某承认其确实有收入,每月正常缴纳保险费用。明明有收入,却不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向白某释明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与说理后,白某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第二天到法院缴纳案款,绝不拖延。第二天白某便主动到法院缴纳案款,该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好兄弟也要“明算账”,证据足才能纠纷少。
熟人间借钱要量力而行,谨慎处分自身财产,不要轻易被“感情牌”打动,且要保存好借据等证据材料,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可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吴珍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