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日前揭牌启用,首批21名在深执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获颁执业证,标志着该项改革在深圳正式落地。
“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由深圳市司法局牵头、深圳市律师协会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联合成立。一方面,面向有意愿到深执业的港澳律师提供咨询和指引,并根据港澳律师挑选律所和深圳律所用人的需求,居中为双方提供双向推荐、沟通和对接服务;另一方面,针对需求开展多形式的岗位培训,建立指导律师制度与沟通协调机制,专门处理港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首批21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中,有2名香港律师和1名澳门律师已在前海执业,分别是在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的黄家欣律师,在德和衡(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李金月律师,在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吴乐茗律师。
“粤港澳大湾区是跨境和跨制度合作的区域,市场需要熟悉内地、港澳、外国法律的专业人士。随着大湾区经济越来越繁荣,熟悉三地法律的执业者可以衔接大湾区法律规则,打破不同法律制度带来的服务壁垒,更有效地提供跨境服务。”黄家欣认为,港澳法律界人士熟悉三地法律,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以高水平法律服务推动大湾区融合发展。
香港法律界的深度参与是前海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也提出,前海要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深化联营律师事务所机制改革,鼓励港澳律师事务所到前海设立业务机构。2022年1月,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启用;同年5月,《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实施办法(暂行)》出台,双向激励大湾区律师到前海执业。
其中,前海律师事务所聘用大湾区律师,可按聘用人数给予相应奖励,聘用达到30人以上的,可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对于到前海执业的大湾区律师,则按其在内地执业业务收入的30%给予扶持,每人每年最高为10万元。
文/张玮 曾子航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