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间,ST中嘉公告称,公司近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案由是全资子公司嘉华信息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刘英魁、总经理陈枫涉嫌挪用公司资金。6月8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截至今天(10日)上午,该股股价1.94元,市值不足20亿。
ST中嘉在公告中还称,由于公司已经在2021年度对嘉华信息计提了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外的全部损失,该案件结果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损失。
ST中嘉系“小灵通之父”吴鹰控制的上市公司,主营信息智能传输、通信网络维护和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今年5月6日起,中嘉博创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变为ST中嘉。带帽的直接导火索便是子公司嘉华信息失控,给中嘉博创带来连锁效应。
公司4月30日发布的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营业收入约19.51亿元,同比减少24.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0.05亿元。
ST中嘉表示,嘉华信息原股东是以并购纠纷为由,想达到逃避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目的,对嘉华信息经营管理进行干扰,使上市公司无法获取嘉华信息完整财务资料,无法对其实施现场审计,同时无法掌握嘉华信息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潜在风险等信息,致使上市公司对嘉华信息失去控制,减少上市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约15.23亿元。
在披露2021年年报并宣布丧失子公司控制权后,5月6日至5月16日,ST中嘉在7个交易日里连续跌停。
2018年11月,ST中嘉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华信息100%股权事项,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为14.8亿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购买嘉华信息51%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嘉华信息49%股权。
在收购时,交易对方刘英魁、嘉语春华以及嘉惠秋实承诺,2017年至2020年,标的资产净利润不低于1.02亿元、1.34亿元、1.67亿元、2.01亿元。
并购完成后,嘉华信息在前几个财年基本完成了业绩承诺,但2020年情况发生变化,受疫情影响,嘉华信息当年扣非净利润7969.66万元,完成率不到承诺数的40%。据ST中嘉披露,2017年至2020年,嘉华信息扣非净利润为4.94亿元,与承诺合计实现的净利润6.04亿元相差1.1亿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由于嘉华信息未完成业绩承诺,从而触发补偿条款,刘英魁、嘉语春华和嘉惠秋,须为此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嘉博创2021年11月公告,扣除业绩补偿部分后,交易对方因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需补偿公司股数为5643.10万股,对应现金补偿金额为6.18亿元。
但刘英魁方面并未补偿,反而起诉ST中嘉。2021年7月1日,刘英魁等人就相关争议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了ST中嘉部分银行账户和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嘉华信息、长实通信的100%股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博创云天科技有限公司的70%股权。
目前,嘉华信息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中嘉博创的总裁林明,股权也已变更,但仍由刘英魁一方控制,ST中嘉丧失了嘉华信息的控制权。
对于当前局面,ST中嘉认为,重组交易对方因与公司的仲裁纠纷,利用嘉华信息创始股东的地位,故意混淆视听,干扰嘉华信息正常运转,唆使嘉华信息管理团队对抗公司管理,无视公司作为持有嘉华信息100%股权的股东,阻挠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对于公司失去对嘉华信息的控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同时表示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刘英魁等方面则认为,因ST中嘉扰乱嘉华信息生产经营,至少造成嘉华信息股权价值贬损79310.62万元,ST中嘉应该当赔偿该部分损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