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水塔”青海出台新政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新闻网 2022-06-05 23:15

无人机航拍黄河源头玛多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记者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保护好生态安全、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青海省出台实施了《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旨在用法治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地处世界屋脊的青海省,平均海拔4058米,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青海省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北部横亘青、甘两省“生命之源”祁连山,东北部是中国内陆最大咸水湖青海湖,西部是中国“聚宝盆”柴达木盆地。

据介绍,《条例》既注重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充分体现可操作性,又注重青海实际,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依据。《条例》分为总则、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70条。

黄河源头玛多境内的湖泊

——聚力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特别在加强三江源和祁连山等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生态安全、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作出总体规定,为青海省全方位推动更有力度、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吸收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成果。《条例》全面梳理吸收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果,将“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区域联防联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监测社会化等制度机制,通过立法形式固化下来,体现了法制监管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并持续纵深推进。

——突出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条例》坚持制度巩固与举措创新相结合,聚焦青海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矿山生态修复等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了系统规定,织密织细了污染防治的法治网格。

无人机航拍青海湖

——强调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条例》着力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突出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为更好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增强生境保护意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义务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环保的途径,通过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鼓励措施保障公众受益权,媒体曝光推动社会监督权,志愿服务发展社会参与权,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文/记者 孙睿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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