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降到4.55%,可提公积金作首付
澎湃新闻 2022-05-25 14:09

5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福建省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获悉,厦门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如按照5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由上月的4.9%下降到目前4.55%。

厦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为适当减轻企业资金支付压力,厦门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间最长由9个月延长至1年;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商业银行保函替代一半的应留存预售监管资金,支持企业盘活资金。

为吸引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支持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同时,为服务跨岛发展战略,支持稳定就业人群的自住需求,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在厦门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无住房非户籍家庭和个人,可在岛外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5月24日,澎湃新闻从福建省厦门市政务中心获悉,厦门户籍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第三套住房(面积180平方米以下),但二孩中有一人需要为未成年人;非厦门市购房者或家庭持有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社保证明,即可在岛外购买一套住房。

厦门市分为6个辖区,岛内分为思明区、湖里区,岛外分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4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厦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下降0.5%,同比增长1%;厦门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增长0.2%,同比则没有变动。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厦门新房住宅价格已经连续4个月下跌。

4月28日,厦门市住建局发文称,为应对疫情影响,提出为企业群众减免租金、缓缴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等举措。

厦门明确,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它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免租期从2022年3月1日起算,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补充免除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方式足额免除6个月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此次免租政策。

二是缓缴、贷款逾期罚息退还,推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住房公积金缓缴方面,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在2022年4月至6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实施。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降低商品房预售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厦门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标准,2021年1月1日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标准调整为:7层以下(含7层)的,已完成主体工程2层以上;8层(含8层)至20层(含20层)的,在《管理规定》要求的标准上减5层,且至少完成主体工程2层以上;21层以上(含21层)的,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四分之一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调整后的标准,更利于房地产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商品房销售。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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