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相对于之前的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此次属于“一刀切”地全面禁止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在当前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已经深入未成年人群体的情况下,全面严格禁止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铁律”无疑将让家长放心,让社会宽心,成为避免未成年人沉湎网络和挥霍钱财的有效保护机制。
据国家网信办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94.9%,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70.4%的互联网普及率。而在网络直播行业,未成年人又是很大的粉丝群体,该领域的天价打赏,随意打赏问题又较为突出。如“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16岁女孩打赏主播55万”之类新闻时有发生。其背后是一个个被网络带偏甚至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是一个个为未成年人沉湎网络而头疼的家长和钱财被挥霍的家庭。
未成年人参与打赏既与人的贪玩天性有关,也与一些平台和直播的牟利冲动有关。譬如,一些主播为了诱惑粉丝打赏,不断使出言语挑逗,甚至采取色诱,“黄播”等有碍观瞻,有违公序良俗,低俗下流的行为。这导致一些粉丝不断花钱购买礼品或者打赏,未成年人则误入歧途,钱包被掏空的同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因而,要求网络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打赏可谓“打蛇打七寸”,对于诱导未成年人打赏以及未成年人天价打赏乱象是“一剑封喉”。因为在最严“新规”下,由于没有了未成年人打赏的通道,网络主播和相关平台也失去了诱导未成年人的动力。
当然,父母等监护人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沉湎网络的关键责任人。对于未成年人天价打赏问题,很难说监护人不存在任何问题。要知道,短短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时间内消费十多万元或数十万元,监护人一点都不知情,说明其对小孩的学习和生活是何等的漠视和放纵。甚至就是一些监护人极其不负责任,将手机当作“哄娃神器”,放任甚至刻意帮助小孩使用其成年人身份注册网络账户,完全架空网络平台的一些监管措施。
家长的不负责任不代表网络平台可以利用这一疏漏割未成年人“韭菜”。毫不客气地说,未成年人能够天价打赏,至少说明网络平台的实名认证、人脸识别未落到实处。即落实最严“新规”的关键是夯实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应要求网络平台通过实名验证、不定时的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避免未成年人借助成年人“马甲”畅游网络。同时,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且每日或每次打赏超过一定额度时启动人脸识别、短信验证、消费提醒等功能,确保是成年人打赏,而非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户打赏。如此方可堵住“漏洞”和“偏门”,将未成年人贪玩的弱点关入制度笼子,让其成为网络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
文/史洪举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