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对此,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智库研究室主任冯煦明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个季度,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平台经济发展校准了航向,目前专项整改正在告一段落,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即将进入新阶段。
冯煦明认为,与过去十年平台规模快速扩张、业务范围快速拓展、巨头市场势利快速积聚的高速发展阶段不同,新发展阶段将呈现三方面新特征:一是在保持一定速度的同时,发展质量变得更加重要。二是监管常态化,市场竞争趋于有序,滥用市场势利的行为将得到遏制。三是除了市场属性之外,平台运营主体将体现出一定的公共属性。
冯煦明表示,互联网平台公司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型企业”,其业务不是提供某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而是运营一个交易场所,其本身就扮演着市场作用。“我们常说市场是‘看不见的手’,‘互联网平台公司’事实上已成为现代经济中除了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的‘第三只手’,在资源配置和现代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来经济将不仅仅是市场与政府的协调配合,而是需要市场、政府、平台三方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良性互动。”
他建议,对于互联网平台这“第三只手”而言,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须要注意如下三点:一是在与传统市场主体的竞争合作中,避免采用不正当手段压迫小微主体生存空间。二是运用科技手段,遵循中立原则,为平台上成千上万的买方和卖方营造公平的线上市场环境,提高交易效率。三是要协调好与政府的关系,在维护物价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逃税漏税、保护数据隐私等领域肩负起应有职责,配合和支持政府的工作。
此外,冯煦明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我国大型互联网科技企业需要在“数据要素收益分享模式”方面,进行有意识地探索。劳动要素、资本要素、数据要素之间的关系正在经历深刻重构,这种生产关系的重构是历史性的。互联网领域的下一轮角逐的焦点之一,便是围绕数据要素收益分享模式的竞争,那些率先在用户、平台、资本之间探索和尝试出数据要素收益分享新模式的企业,将在新一轮竞争中胜出。
在冯煦明看来,在从高速扩张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过程中,平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逻辑也会发生一定变化。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估值处于不合理的较低水平,这为全球市场投资者尤其是我国投资者提供了历史性的窗口期。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