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据该判决书,上市公司腾信股份原董事长高鹏因内幕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腾信股份旗下企业相关负责人陈涛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董事长在“敏感期”抛售股票
这是6年前的案子。经查明,2016年5月至10月间,被告人高鹏利用担任腾信股份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获悉该公司及其原董事长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司法机关调查一事。在信息公开披露前,高鹏将其名下解禁的腾信股份股票在“敏感期”内卖出。
据了解,2015年,腾信股份因涉嫌单位犯罪被立案侦查,案件于2016年2月被移送审查起诉,同年3月,高鹏代表公司签收了《起诉意见书》。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的,属于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未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而高鹏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从他知悉这一信息开始,一直到依法向公众披露之前,依法是不能交易相关股票的。消息一旦公开,势必会造成公司股价的波动,而他手中持有公司的大量股票。这种情况下,高鹏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信息披露,反而谋划如何高价卖出手中的股票。
2016年5月,高鹏将其名下100多万股解禁的限售股全部卖出。此时,高鹏名下还有300余万股高管锁定股,按照法律规定暂时无法转让。
2016年8月至9月间,高鹏向学习法律的陈某寻求帮助,以实现快速将股票过户到他人名下的目的。陈某得知高鹏与其前妻签订过离婚协议,就建议高鹏以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将名下股票过户给前妻。随后在高鹏的操控下,过户到前妻名下的股票迅速被抛售一空。股票全部卖出后,高鹏所在上市公司才按照其安排,公告了公司涉嫌单位犯罪的风险告知书,公告当日公司股票跌停。
交易金额上亿元减损1600余万
北京市检三分院指出,高鹏在两次抛售公司股票的过程中,交易金额上亿元,避损金额达1600余万元。
检察官在发现高某涉嫌内幕交易的犯罪线索后,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了高某与前妻的离婚手续、交易流水、资金去向等材料,固定了高某知悉单位涉嫌犯罪、急于过户名下股票、以及控制公司发布公告等关键时间节点的证据,完善了指控高某涉嫌内幕交易罪的证据体系。
面对确凿证据,高某最终向检察机关表示认罪认罚,并退缴了违法所得1600余万元。基于此,法院判决高鹏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高鹏为经济学学士,1996年至2000年任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0年至2003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4年至2010年任陕西西北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加入该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长等。
腾信股份去年业绩预亏
最近一段时间,腾信股份一直坏事连连,股价持续下行。去年该股下跌了28%,今年又下跌了11%。
去年12月21日,腾信股份曾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腾信股份累计2次对外提供担保,这2笔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义务;腾信股份未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反映出腾信股份内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腾信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徐炜、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史实、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徐卓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540万元。
由于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修正不及时等问题,腾信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在业绩方面,腾信股份也表现不佳。腾信股份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亿至-7086.00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5.49%至增长32.58%。
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腾信股份因全部未履行(2022)京0105执2103号执行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79.2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