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1月24日上午,安徽省纪委监委举行新闻通气会,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刘大群通报了2021年度全省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情况。会上提到,安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全省共立案涉粮案件214件243人、留置81人,主动投案12人。
安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腐败问题令人警醒。去年12月,安徽省纪委监委曾对“滁州市琅琊区粮食系统贪腐窝案”等七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显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
通报介绍,滁州市琅琊区原粮食局局长何有山等人,在粮食销售出库、工程建设等方面,采取虚开结算凭证等方式贪污粮食收购资金,收受贿赂,挪用公款,严重违纪违法。滁州市琅琊区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有山,收受贿赂15.1万元;原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忠阳,收受贿赂5.3万元;原滁东粮站站长谢卫兵,收受贿赂29.55万元,挪用公款37万余元,贪污公款33万余元;原粮油食品局直属库主任韦永年,收受贿赂17.18万元,贪污公款9万元;琅琊粮库原主任徐宏刚,收受贿赂15.7万元,贪污公款1万元;原米厂副厂长常勇,收受贿赂21.4万元。何有山等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判处3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外,原无为县粮食局东郊粮站站长李能满、城关粮食购销公司会计吴孔桂贪污、受贿案也被提起。
通报指出,李能满利用担任东郊粮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粮站土地开发过程中,贪污公款121万余元;在粮站资产处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万元;吴孔桂利用担任东郊粮站主办会计、城关粮食购销公司主办会计等职务便利,在粮食收购、粮站土地开发和资产处置过程中,贪污公款158万余元。李能满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吴孔桂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
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出,从这七起通报案件看,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基层国有粮库,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涉案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既有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的责任问题,还有弄虚作假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说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长期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充分体现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担当、铁纪护粮的决心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安徽省纪委监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严重危害性,立足职能职责,聚焦责任、腐败、作风问题,突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深入查找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严处,找准突破口,通过查办关键岗位人员腐败案件,由点到线、由线及面,推动办案工作;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根源,督促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推动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