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强奸罪名申诉半世纪的“汪康夫案”有了新进展。1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汪康夫的代理律师王飞处获悉,江西高院已受理汪康夫申诉材料。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受理了汪康夫的申诉,并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
1966年,24岁的语文教师汪康夫被当地社教工作组带走,后检方指控其强奸、猥亵女学生共12名,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辗转打听当年“被强奸”的女学生的下落,并尝试写信给其中两名学生打听缘由。
两名学生回信很快,但内容却让人十分惊讶:一人说:“接到你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我以为你调去别地教书了。”另一个说:“如果说你是因强奸了我而受刑,这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此后,汪康夫开始了长达56年的申诉之路。其申诉过程中,当年的“受害者”,除一人去世,一人未联系到外,其余10人集体“翻供”,均否认被强奸或猥亵,称年幼时被人引导写了检举材料,并表示愿为其申诉作证。
1986年,吉安地区中院与检察院联合调查的结论显示:“办案程序不正常。当时女生年龄已较大,如能说出真实情况,事实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出狱后一直申诉不止。认定无证,否认无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
汪康夫原本以为自己即将沉冤昭雪,但在1987年,吉安地区中院却再次驳回了他的申诉,理由是汪康夫提供的被害人信件是经过串供所得,不足为证。
汪康夫向江西省检察院和省高院申诉,然而这一等又是二十年过去了。此案经过多家媒体报道后,2020年5月27日,江西省检察院通知汪康夫称依法受理他的申诉,承诺三月内给他答复。两个月后,检察院以“案卷调取不到”为由下发了《中止审查通知书》。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汪康夫案申诉。2021年12月27日,汪康夫再次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的短信:您的案件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汪康夫女儿汪珍珍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2021年底以来,汪康夫已先后两次住院,医院曾一度下达病危通知书。期间,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素未谋面的网友自发向最高检、中央督导组寄去信件,恳请尽快重审汪康夫的案件,并表示“老人已病危,不要让他含恨而终”。
王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因老人健康状况欠佳,希望通过最高检及江西高院两条申诉途径,能够尽快推进案件进展。1月18日,王飞律师和张晓丽律师以及汪珍珍向江西省高院提交了汪康夫的刑事申诉状。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王飞也曾是江西张玉环案的代理律师。他表示,张玉环案宣判后,他拒绝了江西的多个案件求助,直到收到汪康夫老人的求助信,“老人那双渴望清白的清澈眼神和卑微的愿望打动了我”。
王飞告诉记者,过往的几年,江西高院在平反冤假错案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我们对这次申诉结果充满期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