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并依法进行立案检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10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
今年8月,税务部门对于偷漏税的郑爽罚款2.99亿元,同时披露,检查发现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将依法另行处理。如今,处罚结果公布,张恒被罚款3227万元。从偷税艺人到经纪人兼举报人双双被罚,释放出明确信号。
可能有人会说,张恒在举报郑爽偷逃税款时也把自己举报了,这个结果估计张恒本人没有料到。其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张恒充当郑爽偷逃税款的帮凶,迟早会被发现。因为税务部门无论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还是利用大数据等新手段分析,都表明税务稽查能力越来越强。
而且张恒这种行为,有相应法律“武器”惩治。《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罚款。
笔者以为,税务部门此次处罚张恒3227万元,对“艺人经纪”敲响了警钟,即艺人们的经纪人与经纪公司,都应该从张恒案汲取深刻教训,否则就有可能重蹈张恒被重罚的覆辙。经纪人只有与签约艺人一起重德守法,经纪人帮助艺人依法纳税,才能避免因涉税违法问题双双被查被罚。
从现实情况看,明星艺人无论是合同事宜还是财务事项,均由经纪人与经纪公司来打理。艺人是否依法纳税,既取决于艺人是否具备法律意识,也取决于经纪人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果经纪人是遵纪守法的人,会引导、帮助艺人依法纳税;反之,经纪人法律意识淡薄则会变“帮凶”。
此前,在范冰冰偷漏税案中,经纪人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据新华社报道,税务部门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张恒帮助郑爽偷逃税款再次印证,规范艺人经纪很有必要。
在上个月中宣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经纪人与签约艺人是利益共同体,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希望所有的经纪人都能成为签约艺人的“法治经纪”,即凡事要依法而为,不可逆法而行。一旦在涉税等问题上触犯法律“红线”,不仅艺人星途暗淡,经纪人也会受牵连丢掉“饭碗”,重则会被罚款被追刑责。
如何对艺人的经纪人和经纪公司加强监管,也是有关部门需要持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除了已经出台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外,还应建立黑名单、行业禁入等监管制度,以便对艺人的经纪人加强规范。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