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是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因素。将21世纪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已成为全球多国的共识,许多国家和地区也相继承诺了自主减排目标。我国去年在联合国大会上明确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以“大变局下的经济安全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博鳌亚洲论坛全球经济发展与安全论坛首届大会,将于10月18日-20日在湖南长沙举行,旨在探讨应对全球经济风险和结构性问题,将就碳达峰、碳中和等议题共商共议。
针对碳排放权分配方案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学人》副主编李钢。
北京商报:碳排放权分配是什么?
李钢: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是有总量的。如果是在“把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的要求下,这2度所代表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能够算出来的。总量守恒的情况下,如何将这些碳排放量公平分配各个国家呢?这就需要碳排放权分配方案。
北京商报:您认为目前有什么比较合适的碳排放权分配方案?
李钢:碳排放权分配的方案,目前有两大类不同的碳减排方案。一类是主要由发达国家支持的:根据各国当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制定减排方案或分配排放权利,比如碳排放量等比例缩小。该方案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对于各国历史排放责任的考虑。碳排放跟当期消费有关,也跟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关,比如造高速公路、建港口等,属于建完了一直能用。所以该方案更符合发达国家的利益。
另一类方案则认为,在分配各国当前及未来可排放空间时,应充分考虑其历史累计排放量。这类方案看似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问题是让当代人来承担先代的碳排放责任,“父债子偿”的法理不足;此外,国界与人口国籍是不断变化的,一国的历史排放量难以计算;目前工业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水平也有较大进步,简单以历史碳排放来说也并不公平。
因此,我认为要考虑的是对现在生活还有影响的历史排放量,简单来说就是基础设施部分,因为这些可能占到了八九成的碳排放。那么如何进行估算呢?我的方案是首先通过相关资料直接引用或间接估算钢铁、水泥、铝、铜的社会蓄积量,以此代表物质资本存量;其次,搜集各国在生产冶炼过程中的碳排放系数。这个最终出来的方案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
北京商报:我国目前已提出了“30、60”的双碳目标,您认为为实现此目标,我国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需进行什么样的转变?
李钢:我认为在减碳方面,我国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过程。“30、60”双碳目标的提出,表明我国现在非常积极主动地抓住了碳减排的机遇。
其实目前像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这方面,我国的技术前沿面不比国外的低,但为什么目前来看碳排放量和能耗强度还是比较高?其实存在一些客观原因。
从钢铁方面来说,现在国内顶尖技术下的能耗强度跟国际相比差距不大,但总体钢铁碳排放量较高的一个原因,就是国外主要拿回收钢铁来进行生产,相当于大大缩短了流程。而我国钢铁存量有限,这也就造成我们再生钢铁、再生铝这方面发展受限;像水泥、造纸、化工等也是能耗量比较大的行业,我国能耗强度比国外要高的原因,也是在于我们的基础能源还是以煤炭为主,而国外天然气存储较为丰富,从而导致能耗相对较低。
随着我国在清洁能源应用方面的技术逐渐提高,并且意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我们现在真正希望能够推进全球的碳减排和绿色发展,希望通过全球碳减排来不断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商报:您认为要实现碳中和,目前最紧迫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李钢:我认为需要尽快制定价格机制,更多地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
既要反对一步到位,又要反对不思进取,得小步快走。比如像有时候出现产能过剩状态,这其实就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我们现在还是得尽快转变思维。
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就是价格机制,需要把资源使用的价格、资源的价值或资源的全生命周期价格明确了。比如煤炭发电还是主流的主要原因就是煤炭便宜,如果价格涨上去了,那企业自然会搞清洁能源、建设储能电站等等,能耗也会随之下降。
来源/北京商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