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未登记报备 永泰一房东被行政处罚
福州晚报
2021-09-24 21:40
日前,福州永泰县樟城镇沙浮社区一名房东因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报备承租人信息,遭到行政处罚。
该房东的违规行为是在永泰城关派出所民警带领网格员清查出租屋时被发现的。
据悉,今年6月初,该房东以每月300元的价格将房子出租给他人居住,因嫌登记麻烦,抱着侥幸心理,一直拖着未如实登记报备。直到日前民警上门清查时,该房东才说明房屋出租给他人的情况。该房东因违反《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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