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获悉,近期北京相继发生多起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今年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地下管线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54起;其中涉及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线行为25起,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规施工等违法行为12起,对涉事单位共计罚款85.5万元;涉及施工破坏电力管线16起,罚款3.4万元;涉及施工破坏热力管线1起,罚款1万。
市城市管理委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9月11日17时许,阔扬劳务有限公司在海淀区永定路东街3号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门内20米处进行电力管线敷设作业时,工人使用电锤将一处燃气三通位置低压DN50燃气管线挖坏,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影响周边4800余户居民用气,45户公共服务用户用气。目前已立案调查。
9月14日14时许,北京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海淀区永定路21号院内北侧进行电力电缆管线敷设作业时,使用挖掘机械将一处燃气中压DE110燃气管线挖断,造成燃气泄漏,为确保安全,附近居民510人被疏散,附近400余户居民断电,抢修影响5100余户居民用气。目前已立案调查。
据悉,这些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及下游燃气用户用气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事故原因分析来看,大多数是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因施工规模不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未按规定及时与管线产权单位进行对接,没有查询地下管道设施相关信息资料,贸然施工导致事故发生;也有个别施工单位虽进行了对接,但在施工时未按规定通知管线产权单位人员到现场旁站监护,且忽略了物探、地勘等应有程序,对地下管线铺设的实际情况不掌握即野蛮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挖掘工程破坏地下管线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不仅会造成燃气、电力、供热等能源供应中断,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还有可能会发生燃气爆燃、高压电伤人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违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受到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工程建设单位要落实施工作业保护地下管线的主要责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等共同落实防范破坏地下管线各项工作。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施工的各项挖掘工程(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工程建设单位须在计划开工30日前在市城市管理委网站“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网址:https://system.csglw.beijing.gov.cn/gcjs/index.aspx)发布挖掘工程建设信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管线防护配合信息。
此外,施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对地下燃气管线保护意识,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在采取挖掘、钻探、顶管等工艺时务必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做足准备后再施工。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委将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地下管线监测系统,提高地下管线保护水平。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单位关心和保护地下管线的安全,对疑似违法违规挖掘作业和破坏地下管线的行为,拨打热线监督举报。
市级主要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热线电话:
自来水集团 96116
排水集团 96159
北京电力公司 95598
北京燃气集团 96777
北京热力集团 96069
北京移动 10086
北京联通 10010(管线中心63035577)
北京电信 10000
歌华有线 96196
北信基础(中关村信息)88465559
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 67601234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