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共有产权房入市交易细则 满5年可买卖
中国网地产 2021-07-12 14:45

近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交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自首次购房发票记载时间起满五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买卖,买卖的住房不再作为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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