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风天气,三辆停放在小区的汽车被树枝和电线杆砸到,导致车辆受损。三位车主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电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车辆维修费、汽车折旧费、交通费等损失。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西城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和电力公司共同赔偿莫某、魏某、郭某三位车主16655元、7745元和7600元。
三位车主称,2020年8月9日22时左右,北京市出现大风天气,大风将院内车辆附近的树枝吹断,折断的树枝又将电线杆压倒,树枝和电线杆砸到车上,导致车辆受损。其中,两位车主分别支付了修理费用16155元、7245元,一位车主通过保险进行了理赔。事后,物业公司和电力公司均拒绝赔偿。
随后,三位车主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电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定二被告就汽车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对此,物业公司称,其接管小区时,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对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里写明小区树木不在其物业管理范围之内;当时这个树木折断的部位是树木的主干,属地主管部门不允许修剪主干。而小区的停车管理,也并不由物业公司进行收费,目前是处于居民自治。
事发当天,物业公司在业主群发布了大风黄色预警,业主应知晓自己的车停在树下,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此外,根据GB-4623-2014国标规定电线杆内部应为螺纹钢,电力公司所用电线杆内部钢筋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同时从暴露钢筋可以看出锈蚀严重,非短期形成,已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而电力公司则称,电线杆倒塌与车辆受损害二间无因果关系,电力公司在本案中没有独立的侵权行为。三位业主在小区没有设置合法停车位的情况下,将车擅自停在小区院内,特别是事发当晚,在有7级至9级大风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停放在树下,存在重大过错,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损害发生时的天气不属于罕见的天气状况,案涉小区树枝多处折断、并有较大树枝折断落于电线之上,应当认定物业在日常树木管护以及雷电、强降水、大风等天气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电线杆在风中以较大幅度摆动、甚至倾倒,应当认定电力公司在电线杆的架设及管护不到位,二者造成同一损害。且鉴于事发在夜间、又进行了紧急抢修,二被告均未提供事发之初的照片,案涉照片证据均为电力抢修人员到场后抢修过程中的照片或之后的照片,并未全面反映事发之初的客观情况,二者责任难以确定大小,故二被告平均承担责任为宜。
最终,北京西城法院经审理判决,物业管理公司和电力公司共同赔偿莫某维修费和交通费16655元,对于其主张的误工费、律师费等法院不予支持;赔偿魏某维修费和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共7745元;赔偿郭某保险上涨费用5800元,出行费用1800元,共计7600元,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等法院不予支持。
实习生 史晓宇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