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反杀潜逃20年,检方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
现代快报 2021-07-06 15:15

男子在被人群殴时持刀反杀,逃亡20年后被警方抓获。法援律师经过充分调查,认为他属于正当防卫,最终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老夫妻赠房给儿子,以求养老。不料儿子拿到房后,对父母不管不问。两位法援律师接案后,帮助老夫妻讨回了本属于他们的房产……

7月6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上述两起案件位列其中。现代快报了解到,2020年以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1万件,接待解答群众咨询21.6万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0.9亿元。

男子被群殴后摸刀反杀,潜逃20年被警方抓获

此次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中,有一起命案,在援助律师的努力和检方的仔细审查下,最终检方为当事人属正当防卫,不予起诉。

2020年6月的一天晚上,宿迁某村的3个青年,酒后来到邱某某的家中,“邀请”邱某某参与他们正在谋划的一起敲诈事件。

邱某某拒绝后,被三人群殴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头部、腰部、腹部等多处受到严重伤害。期间,邱某某的父亲上前拉架,母亲则跪在地上求情,可三人并没有放过邱某某,仍不断殴打,还扬言要杀人。后来,邱某某从地上摸起一把水果刀刺去,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此后,他离开了家。这一逃,就是20年。

2020年7月,邱某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抓获。在办理取保候审后,邱某某前往宿迁市沭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援。江苏瀛杨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波接了此案,立即开始调查了解。邱某某告诉他,“我从没有想过要杀死谁,当时只是想让他们感到疼,自己好逃命。”

徐海波经过多次会见、阅卷、调查,认为邱某某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的辩护思路得到邱某某的认可后,徐海波多次前往公安、检察机关,与办案人员沟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徐海波的辩护意见,认为邱某某在自身被胁迫、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拿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检察机关依法对邱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了他的刑事强制措施。

“坑爹”儿拿到房后不养老人,法援律师助老人讨回房产

在“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件”中,不乏法援律师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案例。

家住宜兴市的纪某某和陈某某是一对年过7旬的老夫妻。2010年7月,夫妻俩在亲戚朋友、当地村委会人员的见证下,与儿子签订了一份《住房、养老协议》。协议中约定,老夫妻俩因拆迁得到的两处房产全部归儿子所有,儿子负责两位老人的生老病死,每年支付生活费。

到了2015年,儿子因家庭矛盾,不再支付老夫妻俩的赡养费,甚至在纪某某被确诊患癌后,连医疗费都不肯出一分钱。2019年,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3次为这对老夫妻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拿到了儿子应履行赡养义务的判决书。没想到,他们的儿子宁愿被司法拘留两次,也不愿主动履行判决。

纪某某夫妻俩权衡再三,决定收回赠给儿子的房产,以求以房养老,再次申请了法律援助。林国征、蒋曙光两位援助律师接案后认为,纪某某夫妻俩之前与儿子签订的协议,是一个附条件赠与合同,儿子不能正确履行自身义务,且房屋产权尚未转移,其父母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归还房屋。

2019年10月16日,宜兴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纪某某夫妻所在社区公开审理此案,当地百余名村民参与了旁听。

儿子在庭审中表示,涉案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他是有份额的。而且当初签订的只是一份“分家协议”,要求法庭驳回纪某某夫妻的诉请。

两位法援律师依据法理,将对方的观点一一驳斥。法庭最终采纳了法援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住房、养老协议》,判决儿子将140多平方米的房产,以及附属车库归还父母。儿子不服,提出申诉。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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