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4月10日获悉,近日,北京通州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强制腾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一处四百余平米的的商铺,经过近一天时间的清点腾退,顺利将该餐馆腾空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孙某某。
经营不善租户长期拖欠租金 业主起诉解除合同并腾退房屋
2018年11月1日,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孙某某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砖厂南里某建筑面积446.34平方米的店铺租赁给被执行人经营餐馆,租赁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但自2019年下半年起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流动资金出现问题,再加上疫情影响,一直拖欠孙某某租金,经孙某某多次催促仍拒不支付租金。孙某某遂将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腾退房屋,支付房屋租金、违约金以及物业和供暖费用等。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1月3日解除,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商铺腾空并交付给孙某某,同时需支付租金及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物业费和供暖费等。
善意执行反复多次沟通 被执行人仍拒不腾房
判决生效后,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义务,孙某某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通州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义务。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兰某某,要求其配合进行腾退,但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其已经离开北京,餐馆已经停业,亦无力偿还租金等。
一边是业主孙某某长时间无法接管商铺,另一边是已经停业的餐馆占用着商铺却无力支付占有使用费用。涉案房屋长期无法腾退,不但会给申请执行人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会给被执行人造成更大的负担,对双方都不利。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某沟通,向其阐明了尽快腾退房屋的利弊,让其权衡好利弊,尽快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仍没有履行。
承办人决定加快案件的执行进度,春节刚上班第一天即前往涉案商铺张贴了强制腾退公告,限期腾退。同时,承办人还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进行了沟通,要求其准备腾退物品存放场地,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法院将进行强制腾退。张贴完腾退公告后,承办人再次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限期其自行腾退,否则法院将进行强制腾退,但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仍表示其无法腾退,但是其表示已经将涉案商铺的房门钥匙交隔壁商铺老板保存。
强制腾退 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近日,在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的配合下,通州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十余人对涉案商铺进行了强制腾退。腾退当日,执行现场还邀请物业工作人员等对腾退现场进行了见证,腾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由于涉案商铺原系一个餐馆,房屋内桌椅板凳、餐具厨具等物品众多,需要对物品进行挨屋清点、登记造册后,再组织工人进行搬运装车,之后再统一运送至事先准备的腾退地点存放。经过数小时的辛苦工作,终于将涉案商铺全部腾空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该案腾退工作部分顺利完成。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对承办人的敬业精神大为赞许,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