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集市摆设摊位,以代办信用卡为幌子,暗中使用事主手机办理网上借贷,后伺机将申领的贷款转到自己账户,实施盗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整个盗窃过程,事主就站在嫌疑人身旁却浑然不知。3月21日,北京通州警方及时出手,抓获这名以代办信用卡为幌子实施盗窃的嫌疑人,核破案件14起,涉案金额28000元。
3月19日11时许,通州公安分局张家湾派出所接事主崔先生报警称,自己的微信账号被他人转走2000元。
接到报警后,张家湾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了解,3月15日19时许,崔先生在途经通州区张家湾镇某村时,在一路口看到有名男子摆摊办理信用卡。
考虑到日常生活需要,崔先生便驻足询问相关办理流程。一番沟通下来,崔先生决定办理一张信用卡,于是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交给对方进行操作,并填写了一张申请表。
毫无戒备之心的崔先生按照对方的要求逐项进行操作。随后,对方让崔先生回家等待审核结果,待审核通过拿到信用卡后再支付200元的办卡费。
报案当天10时许,崔先生在商店用手机结账的过程中,发现在微信某银行小程序中有一笔2000元的贷款,并且这笔贷款已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另一个账号。
由此,民警判断这名代办信用卡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21日18时许,该名男子再次出现在张家湾镇某村的路口摆摊办理信用卡,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许某(男,24岁)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许某如实供述了其自今年3月初至今在通州、昌平多地以帮他人代办信用卡的名义,盗转事主资金的犯罪事实。
经进一步审讯,民警了解到,当事主有意向办理信用卡时,许某便要求对方将手机和身份证交给其进行操作。在申领操作的过程中,许某暗中登录事主微信内某银行小程序,使用事主交给他的身份证办理2000元贷款。随后假借申领信用卡需要银行业务员验证的名义,扫取自己手机微信的收款码实施盗转。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通州警方在此提示:居民办理金融业务时,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网点进行办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等物品交给他人操作,在输入密码时一定要做好防护,谨防他人窥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赵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