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新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车实施办法 3月1日起施行
易车 2021-02-12 11:00 阅读量:27143

日前,上海市政府最新公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仍可按照本市上一轮新能源汽车政策办理,具体如下:

新办法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对插电混动车辆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2023年1月1日起,插电混动车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编辑/陈正忠

相关阅读
“以旧换新”利好发酵 新能源车销售旺
经济参考报 2024-06-05
浙江: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鼓励结合实际发放消费券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29
前10月产销同比增幅均超170% 新能源车混动技术路线在壮大
上海证券报 2022-11-12
奇瑞8AT变速箱下线 新能源DHT变速箱生产基地项目开工
易车 2022-10-31
上海混动政策切换窗口期 岚图调配2000辆现车陆续抵沪
易车 2022-10-17
“过渡路线”出挑 混动新能源车迅速升温
上海证券报 2022-09-19
德国将从明年起削减新能源车补贴 经济部长解释:已是畅销品
易车 2022-07-30
湖北鼓励汽车消费: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
中新经纬 2022-05-2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