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肉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方便食品6类食品661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64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涉及猪肉、草鱼等。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山东凇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来货宝(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无加蔗糖黑芝麻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宜美鑫云石锅鱼饭庄经营的草鱼,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宜美鑫云石锅鱼饭庄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北京桂霞盛跃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天杰丰盛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面碗,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密云店经营的桂圆,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羽贺福多商贸中心经营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北京天地之星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市王府井阳光菜市场有限公司陈建喜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仰山桥分公司经营的鲜活皮皮虾、鲜活海虹蟹(花盖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0.北京同禾道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11.标称北京市永清至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龙艳革水店经营的蓝涧®L’Origin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