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消息,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江西电信客服也明确回应,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费,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
征信系统已经深入人心,这是社会进步,也促使人们个人信用的自觉养成。因此,征信系统具有制度性的公信力,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基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用出了问题,往往通过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直接影响个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如个人信用除了问题,无法进行放贷和消费贷,一些上了“黑名单”的老赖,甚至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可以说,不讲信用者在现代生活寸步难行。
然而,手机欠费3月或上征信,这样做未免苛刻。众所周知,14亿中国人几乎人手一部手机,甚至拥有多部手机。现代人已经离不开手机,因为手机不仅是通讯工具,也是社交载体,更是生活、工作等的多用途移动终端。手机多,手机卡自然也多,加之三大电信运营商市场营销退出的林林总总套餐,以及遍布城乡大街小巷的电信营业门店,都在售卖各种手机卡。虽然手机卡已经实名化,但是现实生活中废置的手机卡还是挺多的。购卡者只图方便,很少有人认真去看购卡时的格式合同。这就难免造成手机欠费--除了少数恶意欠费者,很多是无意欠费。
若欠费3月,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费,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这对很多消费者似乎不公平。诚如前述,手机欠费如何分清是否恶意,很难。特别是在电信运营商和消费者设立的格式合同和网络协议,甲方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均衡。虽然不能说是单方设立的霸王合同,但对消费者而言兵不公平。在此情势下,若将无恶意的手机欠费或违约接入征信,让人们因此而蒙受失信带来的不便,恐怕引发公众诟病。
手机欠费上征信也非通例。中国电信各省分公司对于用户欠费的处理并不一致。上海电信客服表示,欠费只要付清了就可以了,如果长期不付的话,会变为欠费灰名单用户,并未表示欠费要上征信。上海这么做,比较契合实际也更具有人情味。而且,也更能平衡电信运营商和手机用户的利益关系,这样的供给侧和需求端才是和谐的甲方乙方,把准了市场两端的脉搏,更有助于推进诚信社会的品质。退而言之,中国电信市场是三分天下,各大电信运营商在处理手机欠费问题上,应该全国“一统”而不必各行其是,导致市场竞争失衡,给社会公众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客观言之,电信缴费也好,水电气也罢,这些费用缴纳都具有公用事业的特点。社会公用事业收费,接入社会征信是应有之义。但是如何接入,应该设定科学的定性(是否恶意欠费)加定量(欠费多少和期限)标准,而且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毕竟,社会公用,最重要的是公共性,公共性就要通过广泛的征求公众意见,达到博弈后的公平。在这方面,公用事业供给侧不可以单方意志决定是否接入个人征信。否则,就有利用征信谋利之嫌,引发社会不满。
年初,央行宣布自1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在新版二代个人征信中对于水、电、电信等缴费信息已经预留相应的数据字段,央行系统跟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沟通接入相关数据是下一步的工作。既然是下一步的工作,意味着相关缴费信息尚未纳入个人征信,那么有些省级公司的手机欠费3月上征信自然也说不过去。
值得一提的是,电信缴费等社会公共事业收费信息接入征信,除了定性定量的标准要统一外,还有个人信息保护这个核心问题。诚如征信中心所强调的,该中心一直坚持“稳妥、谨慎”原则,在严把数据质量关的前提下进行采集。
既要建立诚信社会,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也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应该说,征信制度建设也在进步中,新版二代个人征信系统也在迭代升级。简言之,既要确保个人征信信息大数据的完整,又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两者并行不悖,才能真正提升诚信社会的内涵与品质,同时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所以,无论是水电费还是电信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后,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
就此而言,手机欠费是否上征信还需去伪存真。
文/张敬伟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