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四川南充顺庆公安分局搬罾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一名女子在辖区搬罾镇码头欲轻生。民警赶到现场后,女子拒绝接受救援。在确定女子所处位置暂无危险后,民警果断向其硬核喊话:“给你10分钟时间,如果你不上来,我们就把你拖(俚语,‘拉’的意思)上来,拖(拉)上来了还要处理你。”民警告知女子,其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若不听劝阻,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之后,女子被民警合力拽上岸,并将其送回家中。
当天上午,辖区搬罾派出所接警后,5名民(辅)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在路人指引下,民警看到一名女子正站在嘉陵江江水中,与一男子理论。
“码头旁边水不是很深,但当天在下雨,女子就站在江岸边,距离江面还有一段距离。当时她情绪十分激动,声泪俱下。”事发现场,搬罾派出所所长李鑫猜测女子可能因感情问题轻生,果断决定采取“主动接近,伺机救援”措施。
在发现民警后,女子情绪愈发激动。李鑫一边慢慢向女子靠拢,不断用语言安慰劝说,一边暗地里察看女子所处位置是否安全,安排其余民警做好救援准备。在交流过程中,民警了解到女子因感情受挫,一时冲动便来到江边跳入江水中,要其男朋友到现场答复并解决相关问题。
期间,女子情绪爆发,大声向民警吼叫:“不要管我,你们走开!”
民警担心时间越久,情况越糟。确定女子所处位置暂无危险后,民警果断向其喊话。“给你10分钟时间,如果你不上来,我们就把你拖(俚语,‘拉’的意思)上来,拖(拉)上来了还要处理你。”民警告知女子,其行为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若不听劝阻,公安机关在对其进行救助后,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在民警的劝导下,女子情绪逐渐平静。发现时机成熟,民警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救援”。几名民警穿好救生衣,抓住女子合力将其拽上岸。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其送回家中。
警方提醒,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请不要以身试法。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应拿自己的生命来赌气。
编辑/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