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据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官博消息,通报了南昌“汉堡王”餐厅查处情况。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南昌6家汉堡王门店用超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罚91.7万。监管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顶格罚款,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罚款,罚款合计281.6万元。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南昌“汉堡王”餐厅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接到问题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立案调查,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南昌“汉堡王”餐厅的登记注册名称为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共有6家门店,分别为红谷滩联发天虹店、红谷滩铜锣湾广场店、王府井购物中心店、盈石广场店、高新新城吾悦店和恒茂梦时代店。经查明,上述6家门店均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另查明,红谷滩联发天虹店还存在汉堡制作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6家门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6504.02元。
此外,对南昌市鑫凯餐饮有限公司故意实施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顶格罚款,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罚款,罚款合计2816029.78元。
同时,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汉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将进一步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