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报告时提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全国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39件83912人。依法审理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对主犯孙小果、杜少平坚决判处并执行死刑,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
在2020年,法院将如何推进扫黑除恶?如何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 “铁案”?带着上述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勇。
北青报:当前涉黑涉恶案件已经进入起诉审判的高峰期,法院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
李勇:确实。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也是法院深化审判执行攻坚、全面开展“六清”行动、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决战决胜之年。
当前,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存量依然较大,案件增量持续走高,专项斗争决胜攻坚阶段的任务更加艰巨。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质量底线,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审查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北青报:如何办成“铁案”?
李勇:始终保持依法办案定力,准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审理效率与审理质量的关系,坚决防止以降低质量为代价盲目求快。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不为片面追求“战果”而人为“拔高”。
同时,还会坚持公开审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实现程序正义。
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坚持法定标准,严守法定程序,严格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强化证据审查与运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质证等各项诉讼权利,依法保障辩护律师在辩护、代理工作中的各项执业权利。
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认真做好庭审预案,规范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总体从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的原则,全面发挥刑罚功能,宽严并举,分化瓦解,减少对抗。
北青报:如何处理好精准“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涉案民企合法权益的关系?
李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院力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在涉案财产审查时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准确区分用于正常经营的财产、支持犯罪组织的财产,对于涉案财产,坚决做到应追尽追、应判尽判、应执尽执,对于合法财产予以依法保护,确保正常合法经营不受牵连。在疫情防控期间,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灵活选择执行方式,维护健康营商环境,服务当地就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北青报:在规范地方扫黑工作法治化上,最高法做了哪些工作?
李勇:我们要求各级法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具体案件审判过程中,必须严格公正司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此外,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推动各级法院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投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通过组织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业务培训班,编写指导案例、审编典型案件庭审视频,提高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专业化水平。
北青报:截至目前,还有哪些“骨头案”、“钉子案”需要去处理?
李勇: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还需要各级法院全力攻坚,我们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受案法院调配精干审判力量集中攻坚突破,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坚持案件办理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进行,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公布案情和案件审理进展,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