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刚刚完成整改并正式运营,一则实名举报函又将视觉中国(000681)推上了风口浪尖。
4月10日,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王军义律师以“大恶 不容于国”为题,发布《关于视觉中国公司涉嫌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的公开举报函》,举报视觉中国称获得相关图片著作权人—— Getty Images Inc。的授权,向各地企业进行维权索赔、诉讼。
王军义表示,事实上, Getty Images Inc。只是一家图片分销平台,根本不享有相关图片的著作权,Getty Images Inc。也从未声称自己是相关图片的“著作权人”。视觉中国已构成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
记者针对此事致电视觉中国及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视觉中国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此事,也没有收到相关函件;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也以王军义律师不在所里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
理论经济学博士刘安向记者表示,虚假或恶意版权诉讼确实需要整治,但证明虚假或恶意是有一定困难的,必须先搞清楚究竟有无合法权利基础和适当授权。
王军义的举报对象为华盖创意(北京) 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盖创意”)、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汉华易美”),二者均为视觉中国旗下全资子公司。
王军义在实名举报函中称,2016年8月13日,Getty Images Inc。向汉华易美出具了授权书,表示旗下公司有权对相关品牌集合全部图像进行展示、营销和使用权(含版权)许可。而在后续中文翻译件中,视觉中国添加了Getty Images Inc. “享有版权”的描述。
王军义进一步称,Getty Images Inc。只是一家图片分销平台,不享有相关图片的著作权,Getty Images Inc。也从未声称自己是相关图片的“著作权人”。鉴于此,王军义细数了视觉中国几宗罪:
首先,明知故犯,故意伪造Getty Images Inc。英文授权书的中文翻译件,故意添加捏造的 Getty Images Inc。“享有版权”的内容;其次,明知Getty Images Inc。英文授权书的真实含义,恶意隐匿原图片标注的图片来源和版权信息;再次,利用伪造的虚假证据蒙蔽公众,捏造知识产权侵权事实,向企业进行诈骗,并频繁向各类企业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述,王军义表示,视觉中国已构成诈骗罪、虚假诉讼罪。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鲍金桥律师向记者表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关注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存在虚构及隐瞒事实的故意,以及是否造成一定后果。其中最为关键的点在于故意虚构及隐瞒事实较难推定,需要完整的证据链。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