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购买的进口轿车为水淹车,赵先生多次与4S店交涉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2019年9月5日,北京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购前涉案车辆已被水淹过
法庭上,赵先生表示,2018年9月6日他在某4S店购买了进口轿车一辆。当天提车时,他看到车辆外表有点脏,“没有保护膜,暴晒”。但在销售人员一再表示这个车优惠力度比较大后,赵先生没多想,将车提走。
同年10月5日,赵先生在给车辆做底盘护甲的时候,发现底盘有水淹和生锈的痕迹,然后又检查了车内情况,发现驾驶室内座椅地胶下面发黄且有泥土。而在此之前,赵先生除了开车回一趟山东老家外,一直将车辆停放在地库中。
随后,赵先生去4S店沟通。4S店为其开具的预检单进行检测显示,该车辆手刹部分和新车对比完全不一致,主驾驶椅下掀开地胶,底板地面有水淹痕迹。
赵先生委托的某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也显示,涉案车辆发生过浸水事故,为水淹车,且是被雨水浸泡后,经过几个小时到一晚上的沉降,才形成涉案车辆上的泡水痕迹。
在与4S店多次沟通,4S店均拒不承认车辆为水淹车,仅同意换车不同意赔偿损失。
随后赵先生经过走访调查,发现2018年夏天4S店一停车场内,多辆新车曾被淹。
赵先生认为,自己购买涉案车辆仅一个月,且没有涉水记录,涉案车辆被水淹的事实只可能发生在购买涉案车辆之前。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水淹车,4S店涉嫌故意欺诈。
赵先生要求4S店撤销签订合同,并返还其购车款,赔偿其各项损失以及三倍购车款的欺诈赔偿,共计160万余元。
4S店:购车后涉案车辆有涉水情况
对于赵先生起诉,4S店表示,2018年8月2日涉案车辆从天津港被接回后与其他新车一起停放在停车场。8月8日上午下了场大雨,从早上7点下到10点。雨停后,工作人员去停车场把所有车打开检查了一遍。同时,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还把所有车辆开到隔壁停车场又检查了一遍,并没有发现问题。
4S店称,停车场是硬化地面,根据当时工作人员的描述,凭目测当时水位未到底盘下沿,不存在汽车被水淹的情况。
4S店辩称,其曾随车赠送赵先生行车记录仪,却被赵先生私自拆出来。而且从2018年10月8日4S店为赵先生做的预检单能看出,赵先生在购车后一个月内行驶了3637公里。4S店认为,很有可能在这一个月内该车辆曾涉水。
最终,赵先生表示坚持诉讼请求,该案未当庭宣判。
实习生 钱嘉鑫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