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针对媒体反映的“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婴幼儿纸尿裤甲酰胺有关问题,并依法依规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日前,有媒体报道“甲酰胺纸尿裤事件”引发关注。报道中提到: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市场上部分品牌婴幼儿纸尿裤开展抽样检测,结果在好奇、碧芭宝贝、Babycare等多个品牌的婴幼儿纸尿裤中,检出毒性物质——甲酰胺。
6月21日当天,三家陷入甲酰胺风波的纸尿裤品牌Babycare、好奇、碧芭宝贝相继公布第三方检测结果,均称未检出甲酰胺。
有涉事企业称,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即赴企业进行抽检,取走了样本。相关部分工厂和渠道商也反馈,当地市场监管局曾到工厂和渠道商处抽取并带走样本。有媒体从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处证实了抽样一事,但结果并未公布。
6月21日晚,“甲酰胺纸尿裤事件”报道记者发布《致相关监管部门的公开信》,陈述了其报道该事件的背景以及检测过程、否认网络上“手搓设备”“编造数据”“记者为了卖设备制造新闻”的指控,并恳请有关部门成立国家级调查组,全链条核查本次事件的全部事实。
21日到22日,多家涉事企业也发文称恳请有关部门对“孩子体内的甲酰胺从何而来”这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希望相关部门及权威机构组建联合专项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3631-2023《婴幼儿及儿童用纸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8004.1—2021《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均未对甲酰胺设置检测项目和限量要求。
不过,有日化行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纸尿裤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规定,一次性卫生用品不得添加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禁用化学物质(碘除外),而甲酰胺属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禁用化学物质之一。因此可知,纸尿裤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甲酰胺这个物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