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外卖监管痛点,新规本月施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6-09 09:00

网络餐饮已深度嵌入公众的日常生活消费。相关数据显示,2026年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然而,在市场规模狂飙突进的同时,“幽灵外卖”屡禁不止、虚假资质蒙混过关、跨地域监管不畅等顽疾,使外卖食品安全隐患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为回应公众关切,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行业痼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亮点一

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

阻断虚假资质入网通道

【现象】

长期以来,“幽灵外卖”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治理难点。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

例如,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025年“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因未对平台内经营者“望京烧烤”的证照及实际地址进行严格审查,导致大量无证或证址不符的商户在平台内开展经营,被依法立案查处。

此外,据媒体曝光的知名案例,网络上甚至盘踞着“1800元代开外卖店”的灰产链,中介不仅能帮无实体门店的黑作坊通过挂靠品牌、套牌经营绕过平台审核,甚至出现持农资经营部执照售卖餐饮的荒诞现象。这折射出过去部分外卖平台在资质审核上流于表面的形式审查漏洞。

【应对】

《规定》第十条重构了平台的审查标准。首先,平台不仅要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名登记,更须“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实质性审查,防止虚假或冒用经营资质入网的情况发生。其次,《规定》要求平台将商户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平台不得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该规定通过打破政企数据壁垒,构建起统一的资质核验与交叉比对机制,筑牢了入网审核的第一道防线,有效阻断了虚假资质的混入通道。

亮点二

从静态准入到动态核验

确保持续合规经营

【现象】

“幽灵外卖”的另一重隐蔽表现是“半路变脸”。部分商户在初次入驻时资质合规,但在经营一段时间后擅自搬离原址、更换加工作坊,或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被吊销,而平台未及时跟进核验,导致监管滞后。旧有的准入机制多为静态准入,缺乏对商户生命周期的持续跟踪。

【应对】

《规定》第十条设定了强制性的周期复查机制,明确要求平台“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登记的名称、实际经营地址、资质等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平台必须在核验窗口期内主动进行信息复核与实地抽查,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管理模式。

这种动态管理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并清退“入驻时合规、经营中走样”的商户,确保商户的合规经营状态持续真实有效。

亮点三

从信息模糊到全面透明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现象】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外卖消费者权益频频受损的重要诱因。在线上订餐时,消费者往往只能看到精美的菜品图片与包装,更有商家将AI生成的虚假菜品和门店图片上传至平台,让消费者无法分辨该店铺是否有真实的实体门面,也无从知晓其是否提供堂食或仅仅是隐蔽在暗处的纯外卖作坊。

【应对】

《规定》从三个维度强化了平台与商户的信息展示义务:其一,第二十三条要求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其二,第十二条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户列表页面,让专门从事外卖的商家不再遮遮掩掩。其三,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构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公示体系,倡导商户公开加工过程,并要求平台在列表页面明确展示“有/无明厨亮灶”标识,让后厨加工过程不再“雾里看花”。

亮点四

从属地受限到跨域协同

破解异地管辖与执法难题

【现象】

网络餐饮具有显著的跨地域、虚拟化特性。外卖平台的总部往往设在一线城市,而违法商户的经营地与消费纠纷的发生地却遍布全国各地。

在传统的属地监管模式下,常常面临“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管辖权争议,同时伴随着异地取证难、调证慢的执法困境。

【应对】

《规定》第三十二条作出了突破性的制度安排:在坚持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为主的基础上,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进行管辖。这一规定赋予了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监管部门直接管辖权,有效破解了跨域管辖权争议。

同时,《规定》第三十三条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开展案件调查等活动时,可要求平台提供相关网络餐饮服务活动电子数据和技术监测记录,平台必须予以配合,从而大幅提升了跨地域执法协作的效率。

亮点五

从终端忽视到链条闭环

强化配送环节的安全保障

【现象】

食品安全不仅关乎后厨的加工制作,同样依赖于配送途中的物理保障。过去,部分外卖包装简陋,配送人员未经专业培训,餐食在送达途中被交叉污染的风险较高。偶有外卖运输途中被恶意破坏的案例发生,经互联网传播后引发广泛讨论。

【应对】

旧有规章虽对配送有提及,但对防篡改包装及委托配送的审查要求尚显粗放。《规定》对配送终端的安全管理进行了细致的法治闭环,在细节上对网络曝光频率较高的各类外卖食品配送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回应。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强调“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以此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此外,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强调,无论经营者是自行开展配送还是委托受托方开展配送,都必须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管理,确保受托方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亮点六

从单罚制到双罚制

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现象】

法律责任是制度落地的牙齿。《规定》出台前,针对平台及商户的诸多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上限往往设定较低,且处罚无法直接穿透到平台方的决策者、执行者,难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过低的违法成本导致部分企业甚至将其视作“经营成本”,纵容违法行为以换取流量与商业利益。

【应对】

《规定》在法律责任专章中大幅提升了惩戒力度,着力提升了处罚的穿透力。第五章不仅将对商户使用虚假资质入网等行为的罚款额度最高提升至二十万元,更在第四十六条中创新引入了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双罚制。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监管部门除处罚单位外,还可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这一穿透式追责机制将企业合规责任与个人切身利益深度绑定,直指违法行为的决策者,通过极具痛感的严惩重处,倒逼平台及商户严守食品安全的法律红线。

文/王树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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