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渤海财险洛阳一责任人被拟禁止进入保险业十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5-11 17:15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相关责任人张四龙因对该公司“印章管理不到位,发生涉刑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拟被处以禁止进入保险业十年的行政处罚。

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由于通过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洛阳监管分局以公告方式送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洛金罚告字〔2026〕24号)。

公告要求张四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该分局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张四龙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时,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张四龙享有听证权利,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听证申请书。

文/马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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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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